天津市新《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将实施

制约恶性竞争 提升服务质量

天津市新《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发布并将于5月1日实施

    本报讯 (刻 思 记者姚延敏)记者近日从天津市质监局获悉,新《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天津地方标准已发布,5月1日正式实施。相比旧标准,新标准旨在吸引更多不同规模的旅行社进行等级评定,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旅行社业作为旅游业的龙头产业,在旅游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天津经济的日益繁荣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行社行业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景象,总体上天津市旅行社业正在向着高质量型快速发展,但同时又存在着相应的问题,由于旅行社产业发展较快,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性标准较少,不利于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同时也不利于旅行社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体系。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天津市旅行社队伍建设,促进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行社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近日天津市质监局发布了新《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该标准将旅行社按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并建立了评分标准,标准评分为5个一级子项目,25个二级子项目,38个三级子项目,8个四级子项目,其中包括基本条件、综合指标、综合管理、商业信誉及社会声誉,附加奖励项目等方面的内容,评分满分为200分,110分及以上为A级、130分及以上为AA级、150分及以上为AAA级、170分及以上为AAAA级、190分及以上为AAAAA级。

    相比旧标准,新标准对旅行社规模、经营指标等数值作了相应的调整,激发旅行社参评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不同规模的旅行社进入等级评定的队伍,实施标准化管理。例如在新标准中,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元得该项满分变为了不小于600万元得满分;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满分要求则由总和不低于800平方米变为了不低于600平方米;营业收入不小于5000万元获该项目满分变为收入总额不小于2000万元为满分。

    在激发旅行社参评的积极性的同时,新标准也侧重在对旅行社规范经营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等方面作了分值调整,旨在进一步强化对旅行社的管理,全面提升旅行社行业的管理服务水平。在低分区,旅行社注册资金在3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包括30万元)的分值由4分变为了2分,组接人数在1000人至5000人之间(包括1000人)的分值也由2分降低为1分。此外,新标准在规定广告宣传符合规范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旅行社线路报价不低于经营成本,无恶意低价竞争行为;增加了“与非导游领队岗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上保险条目”;在旅行社与游客签订规范中,具体了合同中线路报价要包含用餐、住宿、交通、主要景点、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等内容),并将这些条款纳入旅行社分级标准。

    对于新标准,天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标准在使用中将更具可操作性,有利于正确引导旅游者对旅行社的选择,具有促使旅行社努力提高管理理念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新标准将进一步强化规范旅行社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品质建设,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旅行社自身的建设与发展,使旅行社的综合素质和行业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最终实现产业升级。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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