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红河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为积极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食品质量监管,红河州质监局制定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涉及学生营养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加强沟通,主动收集涉及学生营养餐相关信息。3月中旬以来,红河州各级质监部门积极主动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学校联系沟通,及时收集掌握供学生营养餐和本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相关信息,为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管供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数据库奠定基础。
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涉及供学生营养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目前,红河州涉及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企业共有9家,其中乳制品企业2家,畜禽养殖场1家,糕点企业5家,鲜粮制品(米线)企业1家。3月下旬,州、县两局共组织执法人员60余名,深入各涉及学生营养餐食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一般性违法生产行为4起,其中责令整改2起,立案查处2起。对供红河州学生营养餐食品的乳制品企业,红河局实施重点监管,并定期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个多月,共对两家乳制品企业2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查,抽查实物检验结论匀为合格。
三是进一步落实涉及供学生营养餐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相关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各道关口,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严禁该类食品进入学生营养餐。
四是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和主动服务工作。各地质监部门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相关学校联系,向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宣传采购、鉴定有质量保障食品的正确方法和标签标识。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供学生营养餐的加工食品监督抽查结果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帮助相关学校建立外购食品采购记录,健全学校采购食品索票、索证、索报告制度;帮助学校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主动传授如何按标准采样、封样,标识如何填写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这项惠民政策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各类食品安全常识等。(范艳华)
范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