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家用电子取暖产品质量堪忧
电热毯合格率不足三成 储热式电热暧手器全部不合格
本报讯 (雒建民)前不久,甘肃省质监局对省内兰州、定西、庆阳、平凉4市56家企业的100批次电子取暖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7家企业的21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21%。其中,电热毯类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29.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3个百分点;抽查的储热式电热暖手器全部为兰州市所经销的产品,此类产品质量低劣,安全性能差,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企业和产品抽样检验全部不合格。
本次抽查了全省39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1批次电热毯类产品,经对输入功率、电流、耐潮湿、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等主要指标进行检验,结果有7家企业21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17.9%,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29.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3个百分点。这次抽查表明,虽然连续几年对电热毯产品进行抽查及行政执法,但产品合格率仍然较低,质量令人担忧,有48批次的电热毯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48批次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不规范,标准要求产品包装应附使用说明书,并随器具一起提供,以保证器具能安全使用,但实际检测中发现无此证书;有44批次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额定电流>0.2且≤3A电源软线的导线,标称横截面积不应小于0.5mm2,但不合格产品该项指标实测值均小于标准规定,易造成电源线断裂,还会引起电源线拉脱,造成安全隐患;有19批次产品的输入功率不合格,标准要求在正常工作温度下,电热毯输入功率与额定功率的偏差:额定输入功率>25且≤200W,偏差+10%或-20%,不合格产品的偏差过大,使功率与标称功率不符,虚标输入功率参数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指标不合格。此外,抽查中还发现,由于电热毯这类产品技术含量低,不少地下小作坊和不法商贩冒用其他著名品牌标志问题严重,加上产品做工粗糙,流入市场进行销售,给消费者易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储热式电热暖手器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简易取暖用品,大多为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等消费群体使用。本次共抽查了17家企业的29批次产品,对产品标志和说明、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6项指标进行了检验,结果企业和产品抽样检验全部不合格。这次抽查表明,目前兰州市经销的电热暖手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其中所抽查的29批次产品中的标志和说明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2项指标均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标志使用不规范、没有铭牌标志、内容不完整、说明书内容不全,而没有标明额定频率、型号规格以及安全使用提示等相关信息,不能指导消费者安全正确地使用器具,甚至带来危险。另外,国家标准要求电源软线的导线的最小标称横截面积为0.5mm2,所抽查的所有产品的电源线线径均不合格,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过热或受到损坏,埋藏安全隐患。
针对这次对电热毯、电热暖手器两类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甘肃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