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纲要》从发展战略的高度鲜明地提出“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的总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作为《纲要》的主要实施者,加强对《纲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质量工作的认识,推动质量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包头市质监局就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纲要》活动向市政府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市政府下发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纲要》做出具体部署。各级领导应带头学习《纲要》,把宣传贯彻《纲要》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将《纲要》的学习作为市委、市政府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列入计划,专题研讨。
二是建议普及宣传,扩大《纲要》的社会影响。包头日报、包头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应把宣传《纲要》作为今年的宣传重点之一,在黄金时段、显著版面予以宣传,让全社会知晓。今年包头市委党校开办的各种培训班,应增加《纲要》以及有关质量发展的学习内容,使政府各级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吃透《纲要》精神,领会《纲要》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是建议由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召开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就宣传、贯彻《纲要》做出进一步安排。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城建委、环保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卫生局、食药局、农牧业局等有关部门,尽快编制《包头市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和本部门落实《纲要》的措施。明确包头市后10年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方案,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质量、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水平,为实现富民强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质量保障。
四是建议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完善质量工作目标,细化考核方案和细则。将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的项目建设纳入发展改革、财政和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增加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将产品(食品)监督抽查、政府质量基金、质量奖励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通讯员:叶子蔚)
叶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