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我们的新职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并于3月6~7日在北京紧急组织召开了研讨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告要求和总局会议精神,不断完善规范全省系统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工作,全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工作精神宣贯会于3月16日在常州顺利召开。
来自全省系统20个分支局主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及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江苏局通关处、计财处、检鉴处共计60名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江苏局检鉴处李晓晋处长主持,常州检验检疫局朱建明局长致欢迎辞,江苏局卢艳光副局长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共四项议程:第一项议程,由汤礼军主任向与会代表解读公告有关要求及传达总局最新会议精神;第二项议程,由江苏局检鉴处李晓晋处长解读江苏局实施意见及有关要求;第三项议程,会议分组讨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第四项议程,江苏局部署下阶段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重点工作。
会上,江苏局卢艳光副局长强调: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风险高、敏感度高、责任重,各个分支局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总局和江苏局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工作,尤其是各个分管局长要协调好、统筹好、管理好;此外,新危化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面对问题首先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尤其是检验鉴定技术水平,此外针对危化品进出口贸易公司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最后,在抓质量、保安全的同时要服从于江苏局大局的发展,各守其职、各尽其能,确保全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扎实地开展。(邵晨杰)
邵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