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6日召开的济南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章丘市质监局被评为“2011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该局纪检组长李宗玉同志荣获“2011年度济南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章丘市质监局认真履行职能,全力保障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简要来说做了16件事:在全国率先启动食品从业人员伦理道德培训,让生产者由被动的遵从变为自觉的执行;强制拆除了面粉机组上的喂料机,确保“章丘产”面粉无任何添加;开展了食品生产安全评价工作,梳理了企业的重点风险点;强化了食品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监控好了“厂门”;实行了添加剂法人签字确认,让企业知道了什么不该加、该加的加多少;认真开展不合格后处理,做到了整改到位;督促企业进行了实验室比对,确保了数据准确;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了分类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记录的真实可靠;扩大履责参会面,提升了工作认知度;开展了23类专项整治,规范了行业规则;规范了监管移交,明晰了责任归属;全方位进行宣教,营造了良好安全氛围;协调政府取缔非法工业油脂加工,确保章丘无“地沟油”生产;加强横纵沟通,保证了监管链接;圆满完成了各级督导检查,得到了政府认可。
2012年,章丘市质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开展伦理道德培训,让老板变得更自觉;继续强化记录数据的真实性,让产品变得更阳光;继续做好法律的职守者,让‘章丘产’变得更安全。(贾雁高)
贾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