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修订发布了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下简称《新名录》)。为正确领会并全面掌握《新名录》要求,苏州检验检疫局邮件办召开专题讨论会,仔细研究解读名录各项条款,并且专程赴南京局王家湾办事处和机场办事处,向旅邮检专家和同行虚心请教,力争把名录要求吃透。
与199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相比,《新名录》扩大了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的范围,将所有生或熟的肉类、所有的蔬菜和植物繁殖材料都列为禁止进境物,并且扩大了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等动物产品的禁入范围。
通过认真研读和交流学习,苏州局邮寄物检疫成效显著,3月份累计截获肉制品、水生动物产品、未经检疫审批的植物种子苗木等违禁物105个批次,环比增长了29.6%。(万晓泳)
万晓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