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力平 记者罗 兵)日前,山西省质监部门通报了对煤焦油等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对全省20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煤焦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7个批次,合格率85%。不合格3个批次,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甲苯不溶物、灰分和水分超标。
本次抽查中,甲苯不溶物超标主要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所致;灰分高主要是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对原材料把关不严所致。煤焦油的灰分主要由炼焦配煤引入,原料煤灰分高,所生产的焦油灰分也高;水分超标主要是企业对质量控制不严格,主观放置时间不足,导致油水分离不完全所致。
由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号煤焦油,其灰分、水分均超过了标准要求。由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2号煤焦油,其甲苯不溶物、灰分均超标。在本次抽查中,合格的产品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号煤焦油、山西远中焦化有限公司生产的2号煤焦油等。
本次还对全省20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粗苯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7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5%。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水分。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粗苯在进入成品贮罐后没有进行有效的脱水处理。
在本次抽查中,由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粗苯(加工用)、由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粗苯(溶剂用),其水分均不符合标准要求。在本次抽查中,合格的产品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溶剂用粗苯、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生产的加工用粗苯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