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计价器的准确度更是乘客关心的焦点。日前,赤峰市质监局成功调处一起出租车计价器投诉。
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接到乘客赵先生来电,称其乘坐赤峰市红山区某牌照出租车,行驶同样的距离、行走同样的路线,乘车费却比以住多出几元钱。赤峰市质监局接到该投诉后,计量科行政执法人员迅速对该车计价器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车计价器在检定有效期内,计价器铅封完好,车内未发现计价器作弊装置。随后,执法人员向该车司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司机王女士表示,当天赵先生上车后,可能由于自己忘记对计价器清零,结果造成了多收费。3月20日,执法人员将双方约至计量科办公室进行调解,并将出租车司机王女士所陈述的多收车费原因向投诉人赵先生转述,此意见得到了赵先生的认可。经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出租车司机王女士返还多收取的车费及赵先生投诉成本等费用计人民币50元。王女士当面向赵先生道歉,并将50元钱当场赔付给赵先生,投诉人赵先生对此处理表示满意。(张晓华)
张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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