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检验检疫局采取三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将不合格蒸馏酒挡在了国门之外,使当地群众喝上了放心“洋酒”。
去年下半年,商丘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洋酒”检验时,发现来自瑞典、英、法等多个国家的十余批蒸馏酒不合格,有的质量不达标,有的标识不明确。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规定,责令进口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落实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与商丘海关在进口“洋酒”执法把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增进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包括进口食品原产地信息的可追溯性、申报HS编码和货物的符合性、产品报价的真实性。二是对进口商进行“中文标签内容和标签备案要求”知识培训,包括版面格式和标签标注内容要求。指导进口商完善相关材料,正确提供标签样张及中文翻译件。三是加大对进口商的宣传力度,让进口商了解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和检验检疫要求,及时提醒进口食品收货人在首次进口之前,按照《关于对河南进出口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到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备案。(陈胜利 李海峰)
陈胜利 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