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吴江陆路口岸进口一批来自意大利的橄榄油,共296箱/3552瓶,经检验检疫人员查验发现该批橄榄油外文标签正标、背标以及报检提供的中文标签上标示的产品配料信息不一致,标签检验不合格,检验检疫部门按要求对该批橄榄油实施退运处理。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进口食品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为此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进口食品代理商、进口商、收货人等经营者应在食品进口前,应当充分了解我国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诚实守信,使经营的进口食品符合我国相关要求。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检验检疫部门对于进口食品的监管有较为严格的准入机制,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境内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此外进口食品的报检有别于其他货物,除了常规单据合同、提单、发票及装箱单以外,还需提供原产地证原件、生产国(或地区)合法生产销售证明原件、输出国(或地区)官方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如果是预包装食品,还应提供食品标签等相关资料。(施金燕)
施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