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46号)已经下发一个月了,如何做好该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是每个管理人员都在深刻思考的一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笔者从三个方面做了简要的分析。
一.做好发证前的各项工作。
1.做好证前登记摸底工作。按照《办法》的要求,结合工商局的备案,翁牛特旗首先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登记摸底工作。深入到农村、社区,全面普查,进行登记,摸清底数,建立电子数据库。
2.做好证前宣传培训工作。在进行调查摸底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把自治区的46号文件的主旨精神已经传达给他们,让他们明确:“小作坊要申请登记证”这个信息,为我们接下来的培训工作做个铺垫。由于小作坊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比较淡,生产加工多以家庭成员为主、设备简易,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所以要对这些经营者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准备通过两到三期的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46号文件精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考试的形式,推进小作坊经营者持证上岗工作,进而强化他们的质量意识。
二.做好发证期间的全面整顿工作。
依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分三个层次进行全面整顿,限期达标:
1.提高有望达标的食品小作坊。这部分小作坊生产设施、设备基本能满足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其生产条件及工艺经过帮扶能够达到准入条件要求,且经营者积极性较高的,可采取加强监控、督促完善生产条件等过渡措施。由质监部门提供一揽子整改方案,帮助其合理安排生产工艺,不断完善和提高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条件,并取得小作坊审查登记证。
2.规范传统工艺食品小作坊。对于农村偏远地区以传统方法加工制做具有传统风味小食品,且仅在本村和邻近乡村销售的小作坊,定期巡查,限定区域销售。同时,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引导,使之逐步具备生产条件,取得审查登记证,逾期不能达标的将被取缔。
3.取缔达标无望食品小作坊。那些无证无照小作坊,证照不全小作坊,虽有营业执照,但生产条件极差,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生产条件极为简陋,场地狭小,设备、工艺落后,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要汇总起来列出详细清单,坚决予以取缔。
这样有利于清除非法小作坊,既保证群众食品安全,又能让出一部分市场空间,促进合格企业发展壮大。
三.努力建立发证后的长效监管模式。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力求建立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
1.实行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制度。落实小作坊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年与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通过讲解承诺内容,切实保障其理解承诺、落实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在质监局存档备案,另一份留在企业张贴上墙。
2.建立定期自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根据46号文件精神,实行食品加工小作坊自检自查制度。由翁旗质监局统一制定“食品安全自查通用表格”,列出自查内容,要求其每个月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质监局备案。结合自查情况,根据《翁旗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量化管理办法》,深入小作坊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巡查不合格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定期开展年检工作,并填写《食品加工小作坊年度审验登记表》。对没有认真自查应付了事和年检不合格的小作坊,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吊销审查登记证。
3.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定期深入小作坊进行监督抽查,提高抽检频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帮助其查找原因,责令其整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顺畅沟通渠道,聘请农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小作坊日常生产信息的反馈、宣传和监督,做到群防群治。(张世茹)
张世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