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近日修订并于《联邦纪事》上公布了2012年4月30日正式生效的木制工艺品检疫最终规则,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进口来自中国的木制工艺品(wooden handicrafts),但要求经过热处理或采用APHIS认证设备进行烘干处理,除非该工艺品直径不超过6英寸;直径小于6英寸的工艺品可用热处理、烘干热处理或溴甲烷熏蒸的方法;货物装运时必须附有特定的APHIS许可证和进口商文件或证书;所有木制工艺品的海运包装的标签上也必须显示产品制造商信息;标签将允许APHIS在货物进口至美国后对其进行追踪,有效实现溯源。
该最终规则明确木制工艺品是指来源于或采用天然木材、树枝、藤构成的受规管物品,包括竹竿、园艺木桩等,包括雕刻、篮、盒、花园和草坪装饰、干花、人造树(通常指人造榕树)、花园围栏和边框以及其他木制物品等。最终规则还将未加工或只经过初级加工,不会从物品的其他部件脱离的木制配件包括在内。
保护美国农业和环境免受外来物种入侵风险是APHIS的首要任务之一,早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APHIS先后发布了超过300份针对来自中国的木制工艺品害虫拦截的紧急行动通知。2005年,APHIS暂停了大部分中国木制工艺品的进口,旨在更好地评估与这些产品进口有关的病虫害风险。2009年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公布的《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于2010年4月9日向WTO提交,明确提出了中国输美的所有木制品,都必须经熏蒸或热处理、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贴可溯源标识等。
近年来,山东竹木草制品一直居辖区各出口品种系列前三位,2011年出口达39.67亿美元,同比增长21.58%;其中输往美国7.72亿美元,同比增长6.23%,呈逐年递增态势。此次美国公布的最终规则必将增加我输美木制品检疫处理费用而使出口贸易受到严重影响。
为有效应对美国新的规定,最大限度降低该最终规则对我国木制品出口的影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美木制品企业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一是有关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各类培训班、座谈会、各种媒体及时宣传并通报相关情况,提醒并帮助企业加强与美国客户沟通,了解相关检疫要求,在生产装运及各贸易环节查缺补漏,有效规避检疫风险,免遭不必要损失。
二是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出口木制工艺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科学监管等方式,把好出口木制工艺品疫情防护和质量安全关。
三是木制品生产企业针对最新的国内外技术法规,加大检疫和环保技术研发力度,进一步加速生产技术的改革和创新,充分利用加工过程中的烘干、热压等工艺控制手段,严控温湿度出等关键处理参数,确保达到工艺要求的同时实现有效除害处理。
四是加强检、企、行业协会三方合作,收集、整理和研究与木制品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及时跟踪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增强应对国际技术贸易措施的能力。
五是加强对木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的管理,规范合格供应商的评定程序确保原辅料质量安全,保存过程控制记录和标识控制记录,建立有效溯源体系,同时加大改革传统工艺力度,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拓展新市场,最大限度降低各类外贸风险。(任庆明)
任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