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检验检疫局发现一批进口铜精矿放射性超标。该批铜精矿来自中国香港,总重160吨,货值7.2万美元,装在6个集装箱内运抵南京口岸。
氟为有害元素,在国家标准《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424-2006)中明确规定重金属精矿中氟含量不得超过0.10%。该局检验检疫人员在对该批货物检测时发现,该批铜精矿氟含量为0.20%,由此判定该批货物为有害元素超标的不合格货物。此外,检验检疫人员发现该批货物铜含量为9.74%,远低于贸易合同中对铜含量的约定(合同约定铜含量应不低于12%,如果货物铜含量低于10%,国内收货人可以拒绝收货)。根据检验结果,该批铜精矿被判定为不合格货物。
为了保护国内环境,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南京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规定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并严密关注退运工作进展,确保该批货物退运出境。(李勃)
李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