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检验检疫各级机构将对所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定标准的企业实施暂免征收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及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的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措施将持续到2014年12月31日。宜兴检验检疫局开发办第一时间通过报检QQ群,网络博客,CIQ在线业务问答等,及时向企业传达了这一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这样宜兴地区每年将有几百家小微企业受惠,减免费用达到10多万元。(孙元杰)
孙元杰宜兴检验检疫局开发办多渠道向企业传达优惠政策
2012-02-22 10:28 中国质量万里行 孙元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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