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县质监局创新行政执法载体提升服务效能

“变”出一片天

山东平邑县质监局创新行政执法载体提升服务效能

    “以前,质监局的执法工作人员在办理质量违法案件时,企业要做的工作就是拿出证明违法主体的所有资料,然后在现场笔录等执法文书上签字。至于违反了那个法律的那条那款,或如果感觉处罚不当怎么申诉等事项,是不告知我们的。现在,在企业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案件处理中,执法工作人员在向我们详细讲述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及处罚的有关具体规定的同时,还向我们提供了对行政处罚不当申诉的电话号码。感觉县质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正规化、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一点很受我们企业的欢迎!”这是山东平邑县质监局转变行政执法载体提升服务效能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局认真探索研究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建设法制质监为契机,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目标,按照“立足实际、创新载体、依法行政、提升效能”的工作思路,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执法方式由“蒙胧”向“阳光”的转变。该局针对以往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违法对象的违法事实、适用法律、对行政处罚存在异议的处理方法等内容交代不清或不交待,造成的违法对象对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不明白,在“蒙胧”中接受处罚的现象。该局加大了法制质监建设的步伐,大力推行了阳光审案、开门审案,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邀请县人大、政协、法院、公安等有关职能的专家和社会公众参加,随时接受他们对案件审理过程问题的质疑,使质监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置于违法“透明”监督之中,提高了质监案件审理的质量。

    执法模式由“单兵”向“立体”的转变。长期以来,在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该局实行都是“单兵作战式”的模式,即实施某个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时,由质监部门自己来实施完成,这种执法模式造成了虽然也进行了检查活动,但由于专项执法检查涉及的面比较广,单凭一个职能部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质量违法问题。去年以来,该局把加强质量案件查处联动联调机制建设,作为完善监管机制的重要措施。加大了同工商、农业、农机、安监、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的力度,在组织实施某项执法检查时,凡是涉及到的职能部门都联系他们派人参与,形成了全方位的立体执法检查模式,起到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作用。去年以来,先后于工商、公安局、文体局、广电局等职能部门组织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与工商、公安、农机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春季农资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8次。由于加强了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处理质量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果得到了质的提升。

    执法范围由“城区”向“农村”的转变。针对长期以来服务监管工作的范围,大都是集中在县城或乡镇驻地等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域,农村或偏远地区服务监管力度不强的实际。去年以来,该局把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年初,针对辖区内有800多家农家超市,这些超市进货渠道复杂,部分商品的质量不能保证,严重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农家超市”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活动中,执法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组检查,在查处质量违法案件的同时,也真正掌握了整个辖区的农家超市的质量的基本状况,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采取召开座谈会、张贴宣传画、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大了对质监法规和质量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消费者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意识和明辨真假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了质量纠纷案件的发生。

    执法主体由“单一”向“复合”的转变。该局针对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来源不同,造成的工作人员素质单一,胜任执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偏低的实际。把建立复合型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作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坚持法制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自愿培训与强制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的,“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普通业务学习与行政执法业务的原则,加大了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力度,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成为质监业务工作的“多面手”。去年以来,先后举办了3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累计3次派出10人次到上级机关挂职学习。调整充实了《平邑县质监局业务和理论学习制度》、《平邑县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10项多项制度措施,在全面落实相关制度措施的同时,推行了开门审案、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比、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等制度。按照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模式,大力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形成了横到底竖到边的责任追究体系,从根本上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执法评估由“关门”向“开门”的转变。为了解和评估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该局改变过去那种关起门来,自己评估自己的做法。除了参加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部门行风廉政评估,通过“12365”热线、局长举报热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外,加强了质量违法案件的回访工作力度,对处理的质量违法案件及时跟踪回访。印制了行风意见调查表格、单位工作职能介绍、执法投诉程序、质监政策法规汇编等资料,回访工作人员每到一家企业,现场把有关资料发放给企业和员工,送上有关表格,留下服务和举报电话。回访活动结束后,回访情况由局办公室进行汇总和评估。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业务职能印发到每个业务科室,对回访总体情况进行反馈。

    由于制度完善、措施得力,近年来,该局行政执法工作连续五年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表彰为行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并且做到了行政复议案件无撤销、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甘信军)

甘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