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青海省外贸发展、帮助小微型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切实减轻小微型企业负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青海检验检疫局将对青海省所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定标准的企业,实施暂免征收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及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共计36元的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措施将持续到2014年12月31日。
近几年青海检验检疫局采取多种方式向外贸企业宣传一般原产地证的意义和办理流程,充分利用区域优惠关税政策支持青海外贸发展,大力扶持外贸企业开拓新兴市场,近四年来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书数量年均增长约30%。
请各有关出口企业根据相关条件尽快到我局申请,享受优惠政策。认定标准、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详情请登陆青海检验检疫局网站(www.qhciq.gov.cn)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青海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