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全球经济复杂多变、外需不振的大背景下,宁波地区出口产品保持稳中有升态势,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口岸疫病疫情把关能力稳步提高,这些无不得益于宁波检验检疫局对业务工作质量的高度关注。近两年,宁波局紧密围绕“管检分离”体制改革,把业务督察作为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深入探索实践,创新构建了三级业务督察体系,促进了业务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与时俱进,创新督察体系。宁波局自2005年起实施“理论测试、现场跟踪、单证抽查”三效合一的业务督察模式以来,查找工作质量问题能力明显提高,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水平。但随着全局业务管理转型的推进,单独由业务督察部门牵头开展督察,已难以适应形势要求。为此,宁波局探索构建新的“三级”业务督察体系,即由局业务督察管理部门抓全局性业务工作质量问题的调研和督察,业务管理部门组织职能范围内的专项业务督察,业务执行部门着重开展工作质量自查自控。
三级督察体系理顺了业务督察管理部门同各业务督察相关部门间的关系,确立了“归口管理、专项督察、质量自控”三个层次的质量督察控制体系,并在职责分工、督察内容与方式、督察流程、责任认定、救济程序、问题整改和验证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使体系实施兼备了可行性与操作性。这一体系与“三效合一”督察模式共同构成宁波局“三三”矩阵式督察机制,较好的契合了宁波局作为管理型局的体制架构,也从督查方式上保证了查找工作质量问题的有效性,带动了全局抓工作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破解难题,建立长效机制。宁波局通过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在充分调研并征求多方建议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业务督察管理办法》、《业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业务工作质量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为业务督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同时,宁波局在工作质量考核中引入目标管理机制,并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将各部门自查结果与业务督察发现问题的比例,作为考核专项指标,使工作质量考核考评更加科学、公平、合理、有效,初步建立起业务督察工作长效机制。
在三级业务督察体系的运行下 ,2011年宁波局相继开展了共同检验货物计费情况督察,进料、来料加工货物计费情况督察,流程时限及原始记录督察等全局性业务督察。各业务管理部门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专项业务督察,涵盖了全局所有业务执行单位(部门),现场跟踪人员82人次,核查单证5395份,审查企业档案、日常监管记录、检测报告934份,对10余个业务岗位135人次进行了综合业务能力测试,发现问题及建议项233项。各业务执行单位和部门开展自查24次,抽查单证5000余份,组织人员能力现场或理论测试共143次,发现问题231个。
追求实效,提升履职能力。三级业务督察体系充分体现出“分工合理、职能明确、监督有效、督察全方位”的原则,在激发全员参与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督察的成效。
强化督察工作,促进工作质量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新的督察体系,充分调动了全局抓工作质量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一方面业务管理部门通过制定督察计划开展专项督察,结合调研开展日常督察,使业务督察更为深入,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各执行部门积极开展自查,鼓励自查自纠,有效消除工作质量隐患,促使一线执法人员提高工作质量意识,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降低了业务工作风险,使工作质量自控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规范督察管理,推进工作质量风险管理闭环机制的建立。三级督察体系强化了全局性、系统性督察,扩大了督察工作覆盖面,延伸了督察链条,完善了督察工作多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了业务督察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水平。同时,参与督察的部门更加注重系统性问题的查找和已发现问题的整改验证,通过建立问题“缺陷库”,加强风险预警,加大问题“倒查”,落实责任追究,使宁波局业务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2011年,宁波地区出口商品遭国外退货批次和金额分别下降11.1%和2.4%;被国外官方通报案例同比减少25.3%,工作质量的提高有力促进了服务把关能力的提升。
(邹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