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涉重金属企业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广西天峨县由工商、经贸、环保、安监、住建、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排查小组对全县所有采选矿企业、冶炼企业、化工企业和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
此次排查重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涉重金属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5种情形的涉重金属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均必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取缔:一是涉重金属污染铅、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企业及化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行为;二是按照规定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是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它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四是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及其他所需的批准文件,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是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该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此次排查其排查面达到100%。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坡结乡河口村一矿业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11年有效期满未进行换证,且该公司2009、2010年均未进行许可证年检。排查组当场做出取缔决定,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目前,供电公司、供水公司已停止对该公司提供水电,经核实,该公司已停止生产。(周素桃)
周素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