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潍坊寒亭质监分局对辖区内获得检验许可的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年度检验工作。
此次年度检验要求机动车安检机构提交2011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安检机构基本情况、机动车年检验车型及其数量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开展情况、;在用检测设备的变更情况和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情况、;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及变更情况、投诉、异议处理情况和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辖区内已有2家安检机构已提交了年度工作报告。下一步,该局将对安检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质监局审查,进一步规范安检机构检验工作。(于志鹏)
于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