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青海质监系统节能降耗重点工作,全省质监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着力构建以标准为引领,能源计量为平台,特种设备节能、生产许可管理、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打假等多种手段融合运用,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多部门联动节能降耗工作新机制,采取六项措施推动节能降耗工作。
一是抓节能标准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不断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工作,完善建筑节能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二是抓能源计量管理,深入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源量化管理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贯彻《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万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三是抓生产许可管理,紧紧围绕全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工作的要求,在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推动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水泥等行业脱硝;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四是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机制建设,开展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状况普查,逐步开展能效测试、能效等级评定和节能技术改造,限制使用能效超标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各环节的节能监管工作。五是抓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大对高耗能产品、能源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强化后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相关标准和规定;深入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高耗能产品、日用家电产品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节能产品市场秩序。六是抓机关节能降耗。加强机关自身节能降耗,进一步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自觉执行好各项节能政策和规定,带头落实各项节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