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质监窗口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文件精神,对全县符合要求的小微型企业,实行免征组织机构代码工本费,得到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是积极宣传到位,该局窗口将免征条件、所提交的材料等制作成宣传卡,连同《窗口服务指南》、《申请表》在第一时间交给前来办事人员。二是主动对接到位,窗口与财政等其他职能部门窗口做好对接,确保落实措施切实可行。三是把审核把关到位,质监局将免收审核权直接交给窗口,办证人员在审查代码材料时一并审核,不须企业“说、跑、等”,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洪增荣)
洪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