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红河州实施州量兴州战略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红河州实施质量兴州战略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兴州”战略的实施全面服务桥头堡建设的意见》,出台32条具体政策措施从8个方面为桥头堡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意见》涵盖了重大意义、工作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工作措施5个大方面,具有具体的政策措施,又有明确的组织领导,既总结了我州质量工作的实践,也借鉴了省州内外先进经验。
《意见》明确指出,要牢固树立世界眼光和开放带动战略思维,充分发挥红河州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统筹州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强化与东南亚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双向经济合作,以标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创建“13310”质量走廊、争创政府质量奖和名牌活动为载体,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动力,以“昆河经济走廊”、“滇南城市经济圈”、“红河谷旅游观光休闲带”为纽带,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大企业集团,使主要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需求。加快构建以国家标准为先导,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通过深入推进质量兴州战略的实施,使红河州在桥头堡建设中实现率先突破、率先发展,成为通达更加便捷,最具竞争力、最具活力、最具吸引力的民族自治州,成为中国对东南亚开放的门户和前沿。
《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充分发挥质量标准等技术基础在桥头堡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从“推进质量兴州,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打造质量走廊,开展示范创建,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服务经济建设,推进标准化发展,促进地方产业升级;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严守安全底线,保障两大安全,促进全州和谐稳定;优化技术服务,提高检验检测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组织领导,提供人才支持,营造社会氛围;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8个方面,为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
红河州实施质量兴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从强认为《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为桥头堡建设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环境、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体系、推动实施质量兴州战略、提升全州质量总体水平夯实坚实基础。(钟相德)
钟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