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检验检疫工作职能,营造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环境,河南商丘检验检疫局开展了职业操守大讨论活动,特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务人员职业操守》,请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执行。
商丘检验检疫局公务人员职业操守:
一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国门卫士作用,为国民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二是严格把关,依法施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检验检疫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寓把关于服务之中,严禁利用职权刁难工作对象,积极为外贸企业无偿提供国内外技术法规政策、检测标准、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标准信息等咨询服务。三是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向工作对象吃、拿、卡、要、报及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廉洁、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是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行一厂一策、一企一计、一业一谋,培育外贸企业,发展进出口业务。坚持工作高标准、高质量,严禁擅离职守和贻误工作。五是认真学习,精通业务。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精通本职业务,提高服务本领。六是政务公开,阳光作业。在执行公务或工作期间,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言谈举止礼貌、热情、大方。严格遵守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实施“阳光工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承诺践诺制,树立良好的检验检疫形象。(陈胜利)
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