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扶植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浙江省仙居县质监局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3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工作面广量大,为保证该项惠企措施切实落到实处,仙居县质监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窗口代码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落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收费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做好公示、宣传和解释工作。有关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企业只需要向办事大厅质监局窗口提交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即可免征18元工本费。(通讯员:张奔)
张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