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由韩国进口的6台西门子超声诊断仪,经丽水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后,已在丽水辖区6家卫生医疗机构投入使用。
进口医疗器械属于高风险的敏感货物,其安全性能的高低、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顺利检验该批进口设备,丽水局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医疗设备到货、开箱检验、安装调试等环节严格检验,并按照合同要求清点到货数量,检查3C认证标志。丽水局检验人员在检验进口医疗器械时发现,代理进口的外贸公司与仪器出口商都没签订质量条款和索赔有效期条款,这给以后的责任认定及索赔带来了极大的难处。丽水检验检疫局提醒市各卫生医疗机构在采购进口医疗器械时,应做到进口医疗器械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检验,并要求代理进出口公司签订索赔条款;收货确认时,须要求贸易商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及原产地文件;当进口医疗器械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确保公众的就医安全。
(丽水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