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吴江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进行口岸抽查时发现该批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不符合国外进口要求,该局随即要求企业对货物木质包装进行了更换处理,不仅为企业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且为企业避免了可能导致退货而产生的一系列麻烦。
据了解,该批货物为原材料,出口到韩国,共计37托,装载1个40英尺集装箱,由于操作人员调整等原因企业在装货时使用了未加施IPPC标识的木托盘。
国际上越来越多国家,包括韩国,都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15号标准,明确要求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
为了履行检验检疫职责,也为了保护企业通关便利和避免经济损失,吴江检验检疫局对出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企业采取“送法上门”、“行风热线”、报刊杂志等多种方法进行政策宣导,总体效果非常好,未发生因为木质包装不合格退运的事件,也未被国外检验检疫机构通报。但是,仍然有一些企业因为人员调整等原因导致违规情况的发生,吴江检验检疫局再次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一要及时了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二要加强内部培训和管理,把好出口货物木质包装使用关。(沈荣方)
沈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