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口岸是全国大豆主要进口基地,主要从美国、巴西、阿根廷等国进口。2011年共进口大豆218.8万吨,检验检疫部门从中检出短重大豆4044吨,帮助企业对外提赔224.8万美元。
进口大豆短重现象在国际贸易中一直普遍存在。近三年来,张家港口岸进口大豆共短重1.6万吨,平均短重率逐年上升,超索赔率短重频次也相当高,短重问题较为严重。从目前国际贸易的特点来看,由于交易跨国进行,供货商远在千里以外,加之海运环节复杂以及海上特有的风险,国内收货人收到的货物很可能出现短重等情况。通过进口国分析得出结论,进口国的短重差异与装货港供货商信誉等级、计量设施、装卸条件及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我国近几年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针对频频出现的进口大豆短重现象,检验检疫部门郑重提醒国内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避进口大豆短重风险。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价格谈判中将短重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定价依据,签订进口大豆货物合同条款时,要做到严密、规范,约定详细合理,包括检验方法、索赔期限都应写清楚明白,避免合同缺陷。
2.对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认真评估。要慎重选择国外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公司合作。选择装货口岸时进行短重风险评估,避开短重严重的港口。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防范,避免贸易纠纷。对质量问题较多的出口国家或供应商,进口企业应提高警惕,慎重对待。
3.加强对进口大豆的装船前检验。可委托值得信赖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赴装货港检验,及时掌握货物进口情况。将对风险的防范措施做到国外去,确保装船数量准确,从源头上减少进口货物短重的发生。
4.买方要干预卖方租船细节。对船况和货物管理提出一定合理要求,尽可能杜绝由卖方任意指定船舶运输,对于在国内港口有过重大短少记录的船舶尽量避免使用。
5.规范计量,做好进口大豆装卸过程的防撒漏。装货港和卸货港,尽量使用计量精度较高的衡器鉴重,确保提单数量的准确和最终计重结果的一致性。同时在装卸过程中,做好防撒漏措施,避免大豆撒漏至海港造成大豆损失,同时及时收集地脚、粉尘回秤,做到进口大豆颗粒归仓。
6.坚持将中国检验检疫证书作为贸易双方结算的凭据。大豆进口到岸后,进口企业一定要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以便检验检疫部门发现问题后及时出具对外索赔证书。对短重较多的问题,应依靠检验检疫机构,建立进口大豆短重预警机制,加大与外商的交涉力度,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刘新 施向军)
刘新 施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