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采取有效措施
针对热销产品 展开打假行动
本报讯 (潘 瑞 记者樊 枫)近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局长闫国灿带队,自治区纤检局、稽查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纤维及制品执法检查。这是新疆质监系统打假专项行动的又一重大举措。
从2011年12月25日,新疆质监系统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热销产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以来,执法人员对食品、节日热销产品、特种设备、商用计量及定量包装商品、纤维及制品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325人(次),检查企业2968家,查处案件21宗,涉案货值87.2万元。
这次打假专项行动,重点突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制品、奶制品、饮料等食品,以及服装、化妆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等热销产品,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商用计量衡器等。特别是针对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黄曲霉毒素”超标和安徽省金龙鱼玉米油“色泽烟点”不合格问题,着重对蒙牛乳业新疆天雪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企业新疆新地海纳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并重点对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和有过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市场销售占有份额较大企业进行检查,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坚决没收原材料,没收加工设备,没收产品,并彻底铲除。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多次违法的企业,列入制假售假“黑名单”,并依法严惩。
打假专项行动以来,执法人员对全疆1356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了执法检查,绝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食品生产要求落实生产,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较好。检查过程中发现18家企业(小作坊)存在现场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登记备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执法人员已经依法进行处理,消除了隐患。
全疆共检查公共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86家、特种设备2684台(件)。检查中发现辅助特种设备检定意识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甚至个别单位特种设备作业无证上岗、超检定周期使用等,责令限期整改46起,现场消除安全隐患14起。抽查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356家,发现35家企业存在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不全,出厂产品未进行批批检验,企业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较差等问题。从生产领域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全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全疆共检查1621家超市、6942台商用计量衡器、105家加油加气站,商用计量和定量包装整体情况较好。但在检查中发现商场、集贸市场等商用计量衡器重使用轻保养的问题较为普遍。
这次行动,还检查絮用纤维制品52708床,合格47248床、不合格5460床,其中劣质品2600床;检查中小学校99所,检查中小学校服36779套。
通过执法打假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服装、纺织品和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