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确保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在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下,近日,连州市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市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成立了由18人组成的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执法队,并于2011年12月29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揭开了节前打击液化气非法充装行为的序幕。
通过发动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 12月29日、1月4日,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对谭屋村26号、新村122号两出租屋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上述两出租屋正在采用燃气炉、胶管和台称擅自过装液化石油气。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液化石油气瓶250瓶和用于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工具、封口标签一批。
液化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到明火将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由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特殊性,国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要求,从事瓶装石油液化气的充装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点从未经过任何审批,由其经营者们随意设置,他们并不考虑门点房屋自身及周边建筑的安全防火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其安全防范设施简陋或者根本没有安全设施,甚至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内随意设立地下充装点,其危害性令人堪忧。这些非法充装点的从业人员未经过任何安全培训,无任何燃气安全基本知识,不具备安全供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供应的钢瓶不进行定期检漏,对钢瓶的存放数量不进行控制,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由于瓶装气违法经营成本低、利润大,租间房,装一台手机就能开张经营,一天销售八、九瓶气就能养活一家人,这对大量的城镇无业人员、农村进城人员有着极强的吸引力,滋生了许多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门点。联合执法检查组同时告诫广大出租屋主要提高法律意识,不得为非法充装行为提供场地,否则将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责任的追究。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现非法充装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连州市质监局供稿 撰稿:张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