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让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大连市旅顺口区质监局召开关于加强“两节”节前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全区20家包括糕点、肉制品、酒类和糖果的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首先宣读《2012年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对生产加工领域的要求着重进行了强调;然后结合1月6日开展的全区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对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第一、要求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要求,提高安全意识,提高服务意识,从内部管理上下功夫,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要求企业对生产条件和卫生条件加强管理和改善,以确保能达到持续保持食品生产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加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完善原辅料进货台账、进货查验记录、采购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所有记录保存不得少于2年;着重对使用食品添加物质进行了要求,企业不得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于使用的油脂、调味料、乳及乳制品要严格控制,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2767-2011的要求,不得使用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添加剂,自查其原辅料库,对库存中无标识、无证、来源不清的产品要进行清理;要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以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处理等。
第三、要求企业使用的产品标签标识要符合要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标识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并提醒企业QS标识中的“质量安全”字样已于2012年1月起改为“生产许可”,要企业自查产品标签是否已经更改。(李雪)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