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山口岸推进船舶监管三大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在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号召下,在宁波检验检疫局总体部署和指导下,梅山办事处加快推进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体系的创新,保障进出梅山港船舶的安全卫生和高效便利。2011年1至10月共监管放行船舶957艘次, 出入境人员 14755人次,船舶卫生问题检出率达66.75%,快速急救和处置突发病人10例,收到企业感谢信和锦旗4份。

    推进检疫审批申报体系建设。梅山办对出入港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全申报,并结合风险分析,建立全新船舶监管流程。对风险较高的航线、船公司和船舶实行前置检疫审批模式,通过审批提前确定检疫方式并告知船方,码头根据审批结果合理安排作业计划。今年以来已检疫审批高风险船舶30艘次,占入港船舶的3.6%。船舶分类申报审核模式的施行,提高了检验检疫工作效率,突出了工作重点,符合科学监管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国内来去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督力度,以往对此类船舶在申报、检疫和监督上都存在一定漏洞,梅山办督促企业重视此类船舶的检疫申报,并明确申报要求,试运行以来已受理该类船舶申报175艘次,占入出港船舶总量的14%。

    推进船舶分类管理体系建设。通过一年探索,梅山办通过分析入出港国际航行船舶信息,结合船舶本身风险和关联企业信用情况,实施综合风险评估。风险因子以定性和定量相互补充,并设关键项和一般项,涉及关键项不符合的一律视为高风险,一般项不符合程度同样决定风险高低。对低风险船舶实施优惠政策,给予便利检疫措施,对高风险船舶实施严密监管。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船舶实施动态后续管理,将风险因子归为动态项和静态项,其中动态项用来定期调整船舶类别。今年以来,梅山口岸实施便利检疫措施的入境船舶占20%,涉及船公司9家、船舶代理5家;实施严密监管的入境船舶达到25艘次,占7%,涉及船公司5家、船舶代理4家。体现了“风险管理、收信便利、失信惩戒”的检疫监管目的。

    推进信息化闭环监管体系建设。梅山办通过建设、移植和改造相关信息化系统,实现入出梅山港船舶和集装箱的网上申报、检务出证、检疫查验和监管放行等一系列功能。一方面,检务和查验部门形成闭环,检务受理审核后交查验部门,未经检务申报和受理,检疫查验部门不得实施相关检疫查验工作。另一方面,AIS自动识别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形成闭环,AIS系统集船舶动态监控、船舶风险预警和综合统计功能于一体,同时在港区现场查验楼建立了视频控制中心,实现24小时对集装箱作业区、码头泊位和查验平台等区域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控,可存储与回放录像。在船舶入港前,AIS船舶监管系统可以直观了解船舶位置、是否申报、是否经过检疫等信息,在船舶靠泊后,可以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的24小时实时监控。通过信息化闭环监管,试运行以来已发现各种违反卫生检疫法律法规行为30余起,其中立案行政处罚18起,有效地震慑了违法企业和个人。(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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