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检验检疫局首次退运一批进口无证栽培介质

    9月6日,海沧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椰糠签发《入境货物退运登记表》,责令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退运。这是海沧口岸近年来首次退运的进口无许可证栽培介质。

    据了解,该批重量为12.5吨的椰糠为天津某进出口公司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用于花卉栽培介质。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未事先了解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法规,向质检总局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货物达到口岸报检时,海沧检验检疫局发现货物无检疫许可证,按要求责令其退运。

    栽培介质传带外来植物有害生物的风险很高。为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要求,进口栽培介质应当在贸易合同或协议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做退回或销毁处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境栽培介质的检疫审批工作。

    检验检疫机构在此提醒栽培介质使用单位,在进口栽培介质,务必向检验检疫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避免被退运而造成损失。(薛航)

薛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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