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午时,获知安徽市场星报、中安在线等媒体反映“砀山县汪林村存在非法生产加工香肠行为”后,安徽省质监局分管领导立即指示:赶赴现场,查明情况,积极应对,第一时间报告政府。随即,宿州市质监局分管副局长带领食品科、稽查支队及砀山县局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监督检查。8月2日,安徽省质监局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成立由食品处、法规处、稽查总队相关人员以及安徽农标中心专家等组成的督查组,赶赴砀山进行检查督导。
经现场调查核实:汪林村现有香肠生产企业4家,现处于生产淡季,仅有1家生产,未发现非法加工窝点,也未发现媒体反映的其他问题。
情况核实后,在砀山县政府召开了由安徽省质监局、宿州市食安委、宿州市县质监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赵屯镇相关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会议要求,由砀山县政府牵头,立即组织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药、商务、公安、宣传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加大清查力度,对汪林村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并在事实核查清楚后由砀山县政府通报媒体。
砀山县政府领导也在会上强调了,一定要在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同时责成赵屯镇政府明确专人负责,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切实将汪林村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好,防止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目前,砀山县政府已开展全面清查行动。(通讯员:申思友)
申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