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温岭市市长周先苗主持召开十四届市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而制定的。政府希望以此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建设,增强全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充分体现政府了对质量和企业的重视、关心和扶持,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作为市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温岭市质量奖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其评选将按照《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每年不超过3家。根据管理办法,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每年由市政府表彰奖励,并颁发市政府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获奖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讯员:颜蓉蓉)
颜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