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标准引入室内空气质量概念,明确提出“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的要求。其中规定的控制项目包括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规定控制的化学性污染物质不仅包括人们熟悉的甲醛、苯、氨、氧等污染物质,还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13项化学性污染物质。《标准》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既考虑到发达地区和城市建筑中的风量、温湿度以及甲醛、苯等污染物质,同时还根据一些不发达地区使用原煤取暖和烹饪的情况制定了此类地区室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二氧化氮的污染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国家标准委以前发布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共同构成我国较完整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评价体系。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部分如下: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
参数类别
|
参数
|
单位
|
标准值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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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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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
|
℃
|
22—28
|
夏季空调
|
16—24
|
冬季采暖
|
2
|
相对湿度
|
%
|
40—80
|
夏季空调
|
30—60
|
冬季采暖
|
3
|
空气流速
|
m/s
|
0.3
|
夏季空调
|
0.2
|
冬季采暖
|
4
|
新风量
|
m3/h.人
|
30
|
|
5
|
化学性
|
二氧化硫SO2
|
mg/立方米
|
0.50
|
1小时均值
|
6
|
二氧化氮NO2
|
mg/立方米
|
0.24
|
1小时均值
|
7
|
一氧化碳CO
|
mg/立方米
|
10
|
1小时均值
|
8
|
二氧化碳CO2
|
%
|
0.10
|
日平均值
|
9
|
氨NH3
|
mg/立方米
|
0.20
|
1小时均值
|
10
|
臭氧O3
|
mg/立方米
|
0.16
|
1小时均值
|
11
|
甲醛HCHO
|
mg/立方米
|
0.10
|
1小时均值
|
12
|
苯C6H6
|
mg/立方米
|
0.11
|
1小时均值
|
13
|
甲苯C7H8
|
mg/立方米
|
0.20
|
1小时均值
|
14
|
二甲苯C8H10
|
mg/立方米
|
0.20
|
1小时均值
|
15
|
苯并[a]芘B(a)P
|
mg/立方米
|
1.0
|
日平均值
|
16
|
可吸人颗粒PMl0
|
mg/立方米
|
0.15
|
日平均值
|
17
|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
mg/立方米
|
0.60
|
8小时均值
|
18
|
生物性
|
氡222Rn
|
mg/立方米
|
2500
|
依据仪器定
|
19
|
放射性
|
菌落总数
|
Bq/立方米
|
400
|
年平均值(行动水平)
|
①新风量要求≥标准值,除温度、相对湿度外的其它参数要求≤标准值;
②行动水平即达到此水平建议采取干预行动以降低室内氡浓度。
5、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监测技术见附录A。
5.2 室内空气中苯的检验方法见附录B。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检验方法见附录C。
5.4 室内空气中菌落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D。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什么
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1]263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 的通知》的要求 ,GB50325-2001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正式施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如下: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为:内照指数和外照指数均不大于 1.0 。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 , 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的分类标准( A 类、 B 类)。
●3.2.1 室内用人造木板 , 必须测定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4.1.1 新建、扩建前必须进行本底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检测报告。
●4 .2.4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 3-5 倍以下时 , 应按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5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 5 倍以上时 , 除按上条进行处理外,还应按《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措施。
●4.2.6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 5 倍以上时 , 应进行工程点土壤中的镭、钍、钾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指数大于 1.0 或外照指数大于 1.3 时,工程地点土壤不得回填。
●4.3.1 一类工程必须采用 A 类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
●4.3.3 一类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 E1 类人造板材及饰面人造板。
●4.3.10 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 , 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1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释放量不应大于 0.10% 。
●5 . 1 . 2 建筑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 , 不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的 , 禁止使用。
●5 . 2 . 1 无机非金属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检测报告。
●5 . 2 . 2 室内装修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检测报告。
●5.2.5 装修用的水性涂料 、水性胶粘剂 、水性处理剂必须有 TVOC 、游离甲醛含量的检测报告 ;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必须有 TVOC 、苯、游离 TDI (聚氨脂类)含量检测报告。
●5.2.6 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的,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3 装修用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苯及混苯。
●5.3.6 严禁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工具。
●6.0.4 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标准(见附表)。
●6.0.18 当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合格时 , 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20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污染物名称
|
一类建筑工程
|
二类建筑工程
|
游离甲醛 (mg/m3 )
|
≤ 0.08
|
≤ 0.12
|
苯 (mg/m3 )
|
≤ 0.09
|
≤ 0.09
|
氨 (mg/m3 )
|
≤ 0.2
|
≤ 0.5
|
氡 (Bq/m3 )
|
≤ 200
|
≤ 400
|
TVOC (mg/m3 )
|
≤ 0.5
|
≤ 0.6
|
● 一类建筑 :
住宅 , 医院 , 老年建筑 , 幼儿园 , 学校教室等。
● 二类建筑 :
办公楼 , 商店 , 旅馆 , 文化娱乐场所 , 书店 , 图书馆 , 展览馆 , 体育馆 , 公共交通场所 , 餐厅 , 理发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