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监管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农办牧【2009】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证广大城乡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地要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以来,我部在监测中发现一些地区生猪养殖环节仍有个别违法分子使用瘦肉精,个别地区出现瘦肉精向牛羊等反刍动物养殖扩散的苗头。对此情况,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生猪、肉牛主产省近期要对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二、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监测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旦发现在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制售源头,彻底铲除其销售网络。要及时向相关地区和相关部门通报重大案件和监管工作进展,实现跨地区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层层落实任务,将管理责任和监管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要加大监管工作投入,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实监管经费,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四、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始终坚持生产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将落实生产者责任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将违禁添加瘦肉精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告知到每一个养殖场户,切实提高养殖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要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坚决杜绝责任不清、追究不严的问题,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现象。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我部将对各地监管工作及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明确、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保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