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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有新规

2013-05-15 09:37:51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俞正华

    2013年5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第152号令《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

    新《办法》进一步敦促乳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办法》规定,进出口乳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进口乳品的进口商应当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应当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公布其进口乳品的种类、产地、品牌,等等。出口乳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等等。

    新《办法》进一步提高乳品进口准入门槛。

    《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注册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乳品进口相关要求。

    《办法》规定,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首次进口指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包括产品品牌)、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乳品从同一口岸第一次进口]。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检测报告项目由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乳品风险监测等有关情况确定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另外,进口乳品标注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应当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等等。

    新《办法》进一步加强相关风险预警管理。

    《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根据进出口乳品安全风险信息的级别发布风险预警通报。国家质检总局视情况可以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并决定采取以下三种措施:有条件地限制进出口,包括严密监控、严加检验、责令召回等;禁止进出口,就地销毁或者作退运处理;启动进出口乳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明确《办法》的相关内容,保证《办法》顺利实施,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4月15日又发布《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

    业内人士称洋奶粉价格不会出现大波动

    备受中国消费者关注的进口奶粉又将面临新一轮“大考”:新规将在抽检批次、抽检项目上规定更严格,实行“批批都检”和“项项都验”。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会使规模较小的进口乳品商无法承受加重的检测成本,而淘汰出局。

    “新规的出台很有必要,这将保证中国消费者的利益。”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分析师宋亮说。据宋亮介绍,中国进口奶粉中,很多是小牌子,有些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官方数据显示,去年1月至9月,各地检验检疫部门检出的问题入境洋奶粉总量约140吨,其中一半为婴幼儿奶粉。

    新规中的确增加了不少严控乳品安全的规定。如进口乳品的进口商应当建立乳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向中国出口的生乳奶畜养殖不得使用中国及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这意味着,进口奶粉可追溯到海外奶源地。”宋亮说。

    三分之一小进口乳品商或将被淘汰

    在中国,规模较小的进口奶粉一般年销售额不过几千万元,新规实施后,他们光是在检测上要花费的成本就占总销售额的几个点了。“这些中小企业,若一年销售额两千万元左右都很难做下去,一年才几百万元销售额的肯定是达不到要求直接被淘汰了。”

    王丁棉对此说法也表示认同,并称目前我国较小规模的进口乳品企业约占全国进口乳品商的三分之一,新规实施后,它们很可能因无力承担检测费用被淘汰出局。不过,他同时表示,这对国内的奶粉消费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增加的这部分检验成本对大的进口奶粉商而言,并不会构成很大的成本压力,所以也不会导致洋奶粉市场价格出现很大波动。”

    “整体来看,这次新规的实行是肃清整个进口奶粉行业,让大品牌更加强大、市场份额更高,而不会对整个行业造成打击。”王丁棉说,新规对进口奶粉及其他乳品检测更彻底、更全面也会令产品质量更有保障,对消费者也是一大利好。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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