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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抽查中小学生校服等4种产品 涉案11家企业被移送司法

2016-09-01    中国经济导报网        点击:

      胡钊  中国经济导报网  记者皮泽红报道  又到开学季。本报记者8月30日,从广东质监局2016年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媒体见面会获悉,广东质监局联合广东教育厅联合开展对中小学生校服、文具及类似用品(学生用品)产品、充电宝产品、运动休闲鞋产品等等进行抽查,发现有11家企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依法将这些企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校服方面,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江门、阳江、湛江、潮州、揭阳、云浮、顺德、福建厦门、福建泉州、广西梧州、山东青岛、浙江金华等23个地市(区)93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经检验,3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3.0%。剔除25批次仅使用说明不合格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7%。

      文具及类似用品(学生用品)方面,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清远等9个地市(区)84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文具及类似用品(学生用品)产品。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67%。

      充电宝产品方面,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东莞、江门、江苏江阴等5个地市(区)42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充电宝产品。经检验,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8%。

      本次抽查依据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充电宝的额定容量测试、标识和警示说明、过充电、强制放电、重物冲击、热滥用、振动、阻燃要求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具体抽查结果详见省质监局官网http://www.gdqts.gov.cn/)。

      运动休闲鞋产品方面,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8个地市区62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运动休闲鞋产品。经检验,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

广东省质监局质监处刘超越副处长表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严重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刘超越介绍说,本次抽查有如下主要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将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比如:校服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学生用品的笔帽安全、游离甲醛等)、质量诚信重要项目(比如:校服纤维成分含量、充电宝容量等)作为监管项目。将往年抽检不合格、被举报投诉多的企业实施连续跟踪监督抽查,对于其他企业实施随机抽检,体现了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广东省教育厅,对校服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校服产品质量提升;完善“黑名单制度”、“双送检制度”等,加强监管,保障校服产品质量;三是扩大监管范围,将在全省占有率较高、消费者反映问题突出的省外企业生产的校服和充电宝等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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