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8月29日
抽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宁夏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3家企业生产的133批次单相电能表产品。
抽查依据:本次抽查依据GB/T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GB/T17215.321-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1级和2级)》、GB/T15284-2002《多费率电能表特殊要求》、GB/T17215.301-2007《多功能电能表特殊要求》、GB/T18460.3-2001《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第3部分:预付费电度表》等标准的要求,对单相电能表产品的基本误差、常数、起动、潜动、电压影响、频率影响、功耗、脉冲电压试验、交流电压试验、静电放电抗扰度、高频电磁场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弹簧锤试验、耐热和阻燃试验以及标识、标志和外观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概况: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高频电磁场抗扰度、基本误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