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产品抽查 >

2011年广州市特殊膳食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12-01-31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2011年11-12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特殊膳食食品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1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现行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产品进行了感官、不容性膳食纤维、能量、水分、碳水化合物、亚硝酸盐、烟酸、脂肪、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维生素B12、维生素D、维生素E、脲酶定性测定、钙、磷、铁、铅、无机砷、锌、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标签等项目的检验。

    本次抽检3批次产品,均是配方米粉,经检验全部合格,批次合格率为100%。

    消费建议

    一、选购

    1、选购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知名企业的产品。

    2、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生产标准号、质量(品质)等级、其他强制标示内容(如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营养成分表、适用人群及食用方法等项目。

    3、看营养成分表中标明的营养成分是否齐全,含量是否合理。营养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基本营养成分,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 C、部分B族维生素,微量元素如钙、铁、锌、磷,或者还要标明添加的其他营养物质。

    二、食用

    1、即食类产品用适量的温开水冲调即可食用;非即食类产品,米粉的和色泽和气味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要,选择合适的产品要煮熟后方可食用。

    2、食用婴幼儿米粉时应注意辅以婴幼儿可食用的细微的食品,如蛋黄、肉松或肉沫、鱼肉松等营养食品。

2011年11月~12月广州市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一览表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综合判定
胡萝卜营养米粉亨氏400克/盒2011-10-18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合格
淮山薏米营养米粉亨氏400克/盒2011-10-28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合格
鸡肉蔬菜营养米粉亨氏400克/盒2011-10-24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合格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