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消息 2011年第二季度,山西省质监局对全省2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5个批次的建筑用钢材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31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8.6%。
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建筑用钢材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重量偏差、尺寸、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重量偏差低说明钢筋偏细,此类不合格的钢筋强度降低,承载能力下降,必然给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尺寸不合格,会使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锚固性能降低,易造成构件锚固区开裂、钢筋滑移的现象发生,不利于紧密结合,影响工程质量。力学性能低的产品会造成建筑质量不能达到相应强度要求,给工程质量留下安全隐患。
在本次抽查中,由太原恒利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CRB550 φ10型冷轧带肋钢筋、由临汾市尧都区鈜兴建材厂生产的CRB550 φ7型冷轧带肋钢筋,其力学性能、尺寸、重量偏差均不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的产品有山西和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HRB550 φ8型冷轧带肋钢筋、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HRB335 φ18型AAA热轧带肋钢筋等。(林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