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消息 2011年第二季度,山西省质监局对全省20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粗苯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7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5%。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水分。
粗苯是焦炭生产的副产品,属于化工原料,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深加工产品的产率。水分是粗苯中重要的质量指标,该项不合格会直接影响深加工产品的产率。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①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重视不够。②未按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粗苯在进入成品贮罐后没有进行有效的脱水处理。
在本次抽查中,由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粗苯(加工用)、由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粗苯(溶剂用),其水分均不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的产品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溶剂用粗苯、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生产的加工用粗苯等。 (林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