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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欣肽Q10软胶囊、雪蛤素等广告违法

2011-12-07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2011年第三季度涉嫌严重违法广告监测公告,曝光3违法广告。

    根据公告,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测发现名称为“全欣肽Q10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曹清华薏辛除湿止痛胶囊”药品广告、“雪蛤素”保健用品广告,在部分媒体上发布广告时含有超出广告批文范围或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涉嫌构成广告违法行为,且整改不力。

    其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宣传特定功效;二是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是保健用品广告中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将依法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主查处,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对宣传具有特定功效的各类广告,要认真识别产品种类,依据职能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甄别广告内容,理性选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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