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消息 5-8月份,温州市消保委协同温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对本市流通领域的饮用水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此次比较试验共抽取了18家企业共22个批次的样本,有18个批次饮用水样本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为81.82%。
本次抽检的4个不合格样本中,分别有:浙江省平阳县万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万家优质天然水”(18.2L/桶),其标签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浙江省平阳县万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南雁荡山优质天然山泉水”(18.2L/桶),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昌泰控股集团瑞安市五云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五云山天然矿泉水”(18.9L/桶),其标签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昌泰控股集团瑞安市五云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五云山天然矿泉水”(11.2L/桶)其标签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仅对抽样产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型号、不同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测试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之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