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消息 2011年7-8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领域的味精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2个企业的2个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2720-2003《味精卫生标准》、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
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味精产品进行了总砷、铅、锌、谷氨酸钠、食用盐、硫酸盐、呈味核苷酸二钠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检2个批次,经检验合格2个批次。具体结果见附表。
消费建议:
1、首选大型、名牌和老字号企业生产的产品。
2、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具体地址、净含量、产品的保质期、产品的执行标准号等,还应贴有“QS”标志。
3、要选择表面干爽的产品,表面潮湿的容易有细菌繁殖
4、购买味精时注意包装上标示的谷氨酸钠含量,含量一般在99%以上较好。
2011年7-8月广州市生产领域味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生产企业 | 综合判定 |
无盐味精 | 绿桥 | 454克/包 | 2011-07-11 | 广州市创鸿食品有限公司 | 合格 |
双桥味精 | 双桥 | 500克/包 | 2011-05-25 | 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