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月饼批量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98.01%
产品质量整体稳定
本报讯 (记者傅小冰)近日,云南省质监局公布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中秋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该局抽查了昆明、楚雄、红河、丽江、临沧、普洱、曲靖、西双版纳等13个州、市315家生产企业和生产小作坊生产的405批次样品,包括218家获证生产企业生产的304批次样品、97家小作坊生产的101批次样品。
从抽查的月饼生产企业情况看,抽查的315家生产企业和生产小作坊,经检验,300家抽查样品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5.54%。从抽查产品的批次及批量情况看,此次共抽查405批次样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390个批次,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6.30%,产品批量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8.01%。
本次抽查,样品抽样、检验、判定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重点检验了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包括包装孔隙率和包装层数、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铝的残留量、丙酸钙、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等检验项目。
对在此次监督抽查中质量合格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该局决定向社会进行公告;对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在鼓励企业抓好企业建设的同时,要求产品质量要做到稳中有升;对此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各州、市质监部门已组织调查,严格依法进行处理,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复查后仍不合格的,将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于没有抽到样品的121家月饼生产企业,云南省质监局已经要求各相关州、市局要及时书面报告省局,说明未抽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