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季度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
皮革画全部无标志标签
□ 本报记者 李 艳/文
2010年第四季度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全区有关质检机构对烟花爆竹、民族工艺品、羊剪绒毛皮、碳化钙等4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显示,民族工艺品——皮革画制品标识标签不规范,产品无任何标志标签。
此次共抽查49家企业99种产品,合格36家7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7%。此次抽查合格率最低的产品是民族工艺品皮画,抽检6家企业的20种产品,全部不合格。直接导致全部不合格的原因是所有产品无任何标志标签(标准规定在产品上必须有相关标识)。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的皮画生产企业多是以手工作坊起家,虽然目前有部分企业形成了一定规模,但企业生产者按标准生产的意识比较薄弱,只重产量不重质量。部分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其中有2种产品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有2种产品画面及制作要求不合格。自治区质监局要求有关盟市局要高度重视,加大对2010年制定并实施的地方标准《民族工艺品 皮革画制品》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护自治区特色产业。
另外,羊剪绒毛皮不合格的原因为1种产品pH值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合格率比去年上升了7个百分点,本次抽查有1家企业产品的筒体和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此次抽查结果,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各盟市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进行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监督企业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复查。各有关盟市局要高度重视皮画无任何标识的现状,加大监管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护该区特色产业,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