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江平)日前,深圳市公布了去年对深圳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瓶装气不合格率为30.3%。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深圳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公司的充装站或销售网点(含供应站、门市、便民点等)现场随机抽查198批次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其中138批次合格,合格率为69.7%。
据介绍,造成三成瓶装气净含量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不按瓶装液化石油气标注充装,个别公司仍然未按标准、规程的要求严格控制气瓶的充装量,计量准确度不稳定。
平均值偏差较大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分别为:深圳市宝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兴怀德瓶装燃气服务点,标注净含量14.5kg/瓶,实际充装量平均值11.7kg/瓶;深圳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蚝二村服务点,标注净含量14.5kg/瓶,实际充装量平均值12.9kg/瓶;深圳市宝润燃气有限公司新安上合瓶装燃气服务点,标注净含量14.5kg/瓶,实际充装量平均值13.0kg/瓶。
负责抽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净含量不合格的企业一律限期责令改正,并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