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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抽查保温容器三个方面存在问题

2011-06-23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本报讯 (记者孙 圆)近日,记者从上海市质监局公布的2010年第4季度该市生产和销售保温容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中了解到,中国雄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抽查产品58批次,覆盖该市主要生产企业。其中,上海市生产的产品有27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他省市生产的产品有31批次,不合格18批次。

    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1416-2002《日用保温容器》、QB/T 2332-1997《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GB 9684-1988《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T 11681-1989《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3726-1999《保温瓶瓶胆保温效能测试方法》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玻璃内胆保温容器的使用性能、装配质量、外观、保温效能、异味、耐冲击、表面装饰层、密着性、电镀层、橡胶及塑料垫圈耐热水性、容量、外壳、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对不锈钢内胆保温容器的保温效能、容量、耐冲击、异味、橡胶件的耐热水性、手把的安装牢度、背带强度、密封性、不锈钢内胆卫生要求(铅、镉)、涂层附着力、瓶塞的装配吻合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保温效能、热水泄漏、容量3个方面。保温效能是对装满热水的保温容器,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放置规定的时间后,测量其温度是否达到规定值。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热水泄漏标准要求灌满热水的保温瓶,放置一段时间后,将热水倒出,旋开底壳,取出瓶胆,瓶胆和外壳之间不应有水。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容量标准要求产品的实际容量与公称容量的偏差不超过5%。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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